《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从十方面作出增订 -九游会ag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从十方面作出增订
时间:2014-8-11 11:15:00  来源:不详   编辑: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待相关规范陆续出台以后,我们才能准确判定《标准》修订后的成效。”7月31日,主编人员邸小坛表示,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作为一个大的规则,目前还没有发挥实质的影响。

当天,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组织进行《标准》培训学习。据介绍,该《标准》是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国家标准。 

  ● 节能、环保列入验收重点

据邸小坛介绍,《标准》主要从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制定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增加建筑节能分布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地泵系统子分部工程等十个方面做出了增加修订。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对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等重点环节,《标准》做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基本规定中,《标准》明确指出,为把握重点环节,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进行复验,以体现以人为本、节能、环保的理念和原则;适当扩大抽样检验的范围,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此外,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中,《标准》特别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同时,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方面,针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明确提出,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的检测检验后再次抽样检验,同时其检验资料应复查合格,并保证资料完整。 

  ● 同对象检验成果可重复利用

在增加修订了节能、环保等重要环节的检验规定外,《标准》也根据验收中的具体问题,在检验、验收等环节做出了更贴切实际、更人性化的修订。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施工质量的检验大多没有具体的抽样方法,样本选取随意性较大、部分不能代表母体质量的情况,《标准》指出,随机抽样应满足样本分布均匀、抽样具有代表性等要求,保证随机抽样检查的真实可靠。

另一方面,针对实际工程中,同一专业内或不同专业之间,对同一对象有重复检验并分别填写验收资料的情况,《标准》特别修订指出:“在同一项目中,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邸小坛举例说,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钢筋工程检验批,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对门窗的气密性实验等,过去都存在重复检验的情况。《标准》中修订的该条内容,则可以有效避免对统一对象的重复检验。 

  ● 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

《标准》强制性要求“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对此,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轨道分站副站长潘志强向记者表示,过去在工程验收环节,都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再由政府职能部门确认其是否合格。

“实际上,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都是处在施工第一线的单位,政府的职能部门并无法24小时在现场监管。我认为,此次《标准》通过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的做法,将更加有利于责权统一,更切合工程实际。”潘志强说。

邸小坛表示,《标准》具体影响还有待《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专用标准的出台。据悉,目前已经正式发布的专用标准仅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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